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时间:2025-11-20 06:38:10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友情链接:

外链: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在济南开幕  日照市50项文化活动贺新春  共青团日照市十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  团市委将实施“四大行动、两个工程”  日照市领导接听市长热线电话  传统木船制造旺季到来  “五莲山号”专列2月1日开行  传统木船制造旺季到来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互链:

我市第29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在线投稿:tougao@prcfe.com  市委教育工委学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咸宁市清理城区主要道路雨污水管网总长300公里  我市部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向全市人  一扫二烤三刷铁路道岔昼夜除冰  二季度咸宁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举行  强国复兴有我创造青春中国  范蠡商学院到牧原集团洽谈新零售产业学院建设事宜  咸宁市烟草专卖局到崇阳开展“新春走基层”活动